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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对比 (第3/4页)
的眼睛,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如同黝黑的葡萄般,带着蛊惑人心的魔力,似乎再盯着这双眼睛看个几秒钟,他们就要死了。 这些人全都作鸟兽四散。 凉纾扔了手中的砖头,开始面无表情地往回走。 她从小就无惧这些东西。 陆家人的谩骂对她来讲是家常便饭,陆瑾笙明里的刀暗地里的箭她也照单全收,不吭一声。 别人只当她好欺负。 殊不知,她只是根本就不怕而已。 好比曾经有陆家人跟陆瑾笙说:“那个扫把星最怕你了,平常我们说她几句,她还敢瞪回来,但遇到你,她就只有乖乖投降的份儿了。” 但现在看看,这个平常最怕她的人这天都说了些什么。 她很冷静地提及他的名字,她说:陆家的人都怕我,尤其是那个陆瑾笙。 尤其是那个陆瑾笙。 她哪里是怕他,她只是恨他而已。 恨他最好,他陆瑾笙也恨她,就怕她怕他,那样得多没意思。 夜里,他走进她的房间。 凉纾从小的睡姿就很好,被子永远只盖到胸口的位置,但她喜欢侧躺着睡,跟有无安全感五官,纯粹是个人喜好。 她在陆家过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所以夜里不敢熟睡。 陆瑾笙手掌朝她伸来还未碰到她纤细的脖颈时凉纾就醒来了,她快速地翻身坐起来,暗夜里只有清冷的月光从未关的窗口泄进来一地清辉。 他收回手,盯着她的眼睛,嗓音带着戾气,“他们都说你害死了我母亲,你如今觉得呢?” 她回:“对,我克死了她。” 陆瑾笙冷笑,他说,“行,你克死我试试,我就信你这个说法。” 凉纾不说话,放在被子底下的手指攥的紧紧的。 坐在床边的陆瑾笙继续说,“你那时不过十三岁你就贪慕虚荣,你碰什么不好,你偏偏要去碰她那个戒指,小小年纪就知道那个戒指值钱?” “是她的戒指掉了,我去帮她捡来着。”凉纾淡淡地反驳。 但这话他不信。 “她从不让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去碰她的戒指,她肯让你去帮她捡戒指?” 这时,凉纾沉默了。 那天的记忆对年仅十三岁的她来讲是模糊的。 以致于后来一度时间里,她脑海中只有那道从楼上翩然坠下的女子身影跟映入眼帘的不断蔓延的血。 所以她忘记了当时梁奚音身边的那个女人让她去帮梁奚音捡戒指的话。 所以她更加没有印象梁奚音什么时候喊她帮忙捡过戒指,梁奚音的确根本就没有喊过凉纾帮她捡。 所以对于陆瑾笙的话,凉纾无法反驳。 梁奚音视那个戒指如同自己的命,而凉纾去捡了,怎么不是贪慕虚荣? 最后,在陆瑾笙这里,凉纾不是克死梁奚音的,是她的贪慕虚荣害死了梁奚音。 偏偏凉纾反驳不了。 她连自己都找不到为何要去动梁奚音戒指的理由,她又怎么反驳的了呢? …… 陆瑾笙再睁开眼睛时,梁奚音已经不见了。 他又不紧不慢地点燃了一支烟。 直到抽完最后一支烟,他朝那亮起灯的楼上看了眼,然后慢慢升起车窗。 夜里太冷,凉纾习惯了零号公馆卧室的床,现在便翻来覆去地睡不着,那被子就是怎么都暖和不起来,怎么睡都仿佛像刚刚从冰渣子里捞出来一样。 她开了盏小小的灯,直接裹着棉被走到窗前,伸手推开了一扇窗户,任由雪花就这冷风灌进来,落到她背上的被褥上。 凉纾就想试试,看着被子还能不能再冷一点儿。 人都是这样的。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才短短几个月,她便习惯了零号公馆的一切东西。 在这寒冬腊月地,想多最多的便是公馆卧室里那床轻却暖的鹅绒被以及某个炽热的男性怀抱。 现在,她正在丢掉这些习惯并且重塑自己的这些习惯。 九点多的夜里,楼下街道还传来一群孩子的笑声,凉纾嫌吵,关上了窗,转身又钻到床上去了。 临近年关,还有家庭送孩子出去上补习班。 他们大多数不是为了孩子能够学更多更好的知识,而是为将来的攀龙附凤打基础。 所以这些孩子里,几乎没两个是三观正的。 他们成群结队地走在街道上,喜欢这里惹一下,哪里惹一下。 恰好这些日子,总是有豪车来到这个地方。 上次那辆价值不菲的路虎他们划了屁事没有,于是他们就以为这次划了这辆宾利雅致也没事。 于是下着薄雪的夜晚,周围又没人又没摄像头,这辆雅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