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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第3/4页)
你上药,已是陆统领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我不能要求太过分。” 丁巫冷冷道:“你不要忘记,若没有我救你,你就像路边一条野狗般病死了,是我要家仆收养你、教你医术,没有我,你什么都不是。如今,我在这个鬼地方快要疼死了,你就不能为了救我,当一回娼妇?” 魏采薇再也忍不住了,用帕子擦干手上的伤药,“我把你从铁岭苦寒之地弄到京城、你一个流放者能在京城立足,难道是靠你自己?你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房子、把我的男人们当靠山、药铺的本钱也是我给你的,你却把我当娼妇?” “娼妇京城多的是,比我年轻,比我好看,还有才艺,陆统领和汪大夏是瞎了眼不嫖她们来嫖我?图我年纪大?图我是寡妇?亏你能想得出来!” “药你自己涂。你好好在牢里反省自己,我已经不是当年卑微如野狗般的任你摆布了,你休得再把我当狗,我是人。” 魏采薇拂袖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回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魏采薇的脚设定是穿三十六码的鞋子,上一章评论区有个神仙读者说人的脚长和上臂,也就是从手腕到臂弯的距离是相等的。舟用自己四十码的大脚去试验了一下上臂,严丝合缝,果然一样长! 奇怪的知识又在增加了呢。所以,穿三十六码鞋子的读者们就明□□神起来的小夏大概是啥样子了。 第89章 软饭硬吃 丁巫趴在破席上叫道:“你给我回来!” 魏采薇头也不回的说道:“我说过了, 我不是那条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野狗。” 丁巫恼羞成怒,正要再叫, 吴典用连忙阻止, “丁老板少说两句吧, 魏大夫正在气头上, 话赶话的, 就吵开了。现在你身陷囹吾, 还需她搭救,忍一忍。” 丁巫听了这才闭嘴。 狱卒过来给吴典用开锁, 解开镣铐, 吴典用忙过去给丁巫喂包子。 丁巫摇摇头, “我没胃口, 你吃吧。” 把魏采薇给气跑了, 下一顿美食还不知是什么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吴典用不客气, 就自己吃了,“不是我说你,如今不是她求你, 是你求她,求人就得有求人的样子,把身段放低, 万事等出狱之后再算账。” 丁巫说道:“不是我不懂这个道理,但是女人和人还不一样。这女人就得驯服,打十个巴掌,再给个甜枣吃。你得贬低她、要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把她周围的人都说得一无是处,要她以为离开你她就不能活,别人都不能信,她才能死心塌地的跟着你。给她太多好脸,她反而不信你。” 丁巫胸有成竹的说道:“你不要着急,她一直都这样的,嘴上说不要不要,当她从男人那里受了丁点委屈,还是会跑到我这里哭着喊我大哥,求得我的原谅,回到兄妹相依为命的时候。” “这几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她早就被驯化成我的掌中之物了。以前养我的那对家仆死后,我这几年其实一直靠她养活,她照样尊我为大哥。我得维护当大哥的颜面,面子垮了,她就不信我了。” 吴典用听了,心道:啧啧,这是吃软饭的最高境界——软饭硬吃啊,高,实在是高。 魏采薇出了牢房,嫌弃脸立刻换成忧郁脸,去找陆缨,陆缨要她坐,命人给她端上父亲常喝的养生参茶,“你还病着,本不该找你来,可是这出苦肉计没有你就演不成,丁巫的板子就白打了,所以要汪大夏把你带过来送牢饭,唱给吴典用看。” 魏采薇的风寒还没有好,有些憔悴,脸上的红润完全靠胭脂擦出来的,她喝了一口参茶,面色稍缓,“这出苦肉计太冒险了,他知道我会反对,所以挨完板子才告知我,生米煮成熟饭,我反对也是来不及了,只能配合他演戏,看到他都被打烂了,我——” 丁巫遭罪,魏采薇心疼,“我难过的要命,嘴上却还要和他争论。丁大哥的性格我是知道的,只要做了决定,就像个石头似的不会回头。陆统领,他已经付出这么多了,不要让他白白牺牲啊。” 陆缨心里酸酸的,面上依然淡淡的,说道:“我们锦衣卫自是会全力配